私人订制的总裁小说[木三观]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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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作者:木三观【完结】

文案:小职员一觉醒来发现躺在了霸总床边……

金兰殊x宋风时,1v1,HE

傲娇霸总攻 与 人妻职员受 的 双向暗恋

宋风时是奢品店店长,偶遇老同学,醒来发现和霸总老同学昨晚运动了。落荒而逃后,不久发现霸总收购了他们的品牌,成为他的新老总……

作品标签:近代现代,都市爱情,甜宠,架空,双向暗恋,欢喜冤家。

第一章

难得的休假日,五点钟,宋风时被乡下爷爷打来的电话喊醒。

“你妹妹要过来啦!你快去车站接她!”

“妹妹?”宋风时揉了揉额头,“我到底有几个妹妹?”

“村里的都是一家人!”爷爷大嗓门轰炸式回答。

宋家村嘛,家就是村。

宋媚钗要来“打扰”宋风时,她也是觉得不太合适的。因此,她手里拎着妈妈塞给她要送给“大风哥”的土鸡蛋,红着脸下了车。

车站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要把接应的人认出来不太容易。

更何况她和宋风时也很久没见了。

然而,她还是一眼认出了宋风时。

其实,说是她一眼认出了也不对,只是宋风时站在那儿特别打眼,她下意识就将目光聚焦在这个男子身上,他穿着一件卡其色风衣,切尔西剪裁尤其修身,可以勾勒出宋风时长长的腰,风衣下摆露出一双窄腿裤裹着的笔直、修长小腿,风格优雅。脸庞雪白,眉毛深灰,眼眸是琥珀色,眼下有可亲的卧蚕,看着就是非常讨喜的长相。

她看见这个男人的第一个念头是“哇,有帅哥”,大约是过了半分钟,她才反应过来“咦?他是大风哥?”

宋风时走了过来,压抑着起床气,保持良好的风度,还帮女孩子提行李。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的脸儿,不觉说道:“哇,大风哥,你现在变好洋气!”

宋风时干咳两声,礼貌回应:“你也是‘女大十八遍,越变越漂亮’!我记得我离开村子去读大学的时候,你才是个小丫头吧。现在都长成大姑娘了!”——这句话说出口之后,宋风时觉得自己的语气好像过年回村的大叔。

宋媚钗笑说:“你也太会装长辈了!你比我才大几岁呀?我现在也大学毕业了。”

二人一边说说笑笑走出了车站。宋风时没吃早餐,有点低血糖,提出去“星八颗”咖啡厅坐下喝杯咖啡,吃个可颂什么的填填肚子。宋媚钗见宋风时脸露疲惫,便说:“你要吃什么?我去买吧!”

宋风时笑道:“这可怎么行?你是客人!”

“都是兄妹嘛!”宋媚钗特别爽朗的笑了,“况且你还请我喝‘星八颗’,我给你跑个腿也很值!星八颗的咖啡太贵了,我平常都不舍得喝的。”

说着,宋媚钗拿了宋风时的钱,就风风火火地去柜台了。

宋风时在位置上坐着,看见宋媚钗将盛载着热咖啡和可颂的托盘高举过头顶,迈着小碎步往自己走来,便想劝她:“小心点,慢慢走!”

当宋媚钗差点撞上一个穿白衬衫的男士时,宋风时更是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尚幸,宋媚钗在餐厅打工过,这一套操作很熟练,没有撞上任何人、也没有跌倒,快速而稳妥地将托盘放到了宋风时面前,还将找零的钱叠好放到托盘上了。

宋风时笑笑,说:“你刚刚好险。”

宋媚钗眨了眨眼:“什么?”

“刚刚你差点撞到的那个人,”宋风时用目光扫了扫那位白衬衫男士,“穿的是定制衬衫,你要是把咖啡倒在他的衣服上,我恐怕要不认你这个‘妹妹’了!”说着,宋风时笑笑,举起咖啡杯吹了吹。

“定制西装?”宋媚钗扭过头,看到那个男士身上穿的白衬衫平平无奇,“怎么看出来是定制的?”

宋风时回答:“背脊和袖子的打褶。”

“嗯?”

宋风时又抬眼看了看:“他这个打褶是瀑布式的,应该是意大利的。”

“瀑布……?”宋媚钗完全没听懂,半天才说,“不过我也听我的上司说定制衬衫的褶子啊纽扣都不一样,但我也看不出来,而且男生也会穿外套吧,套上外套也看不见什么打褶和纽扣了……”

“那个时候的话可以看领子。”宋风时回答,“普通的衬衫——尽管是千元的衬衫——领子的里衬都是粘的,定制西装的是手工缝上的。”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对此侃侃而谈,不觉有些羡慕:“哇,你懂得那么多!一定经常买这个吧?”

“我也想啊!”宋风时摇摇头,笑道,“我是卖这个的。”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的眼睛仍然是亮晶晶的,说:“那应该也是很厉害的店吧?是牌子店吗?我会听过吗?”

“宝梵琉。”宋风时问道,“你听过吗?”

宋媚钗大惊:“我……我当然听过啊!就是很贵的那个牌子吧!”

过了一会儿,宋媚钗又好奇地说:“我听我的上司讲啊,说最近不景气,宝梵琉可能会被财团收购,是真的吗?”

宋风时也听过这些风言风语,但却不置可否:“我可是小职员啊!哪能知道这么多?”

“收购”这两个字,对于宝梵琉现任总裁来说是一个大大的忌讳。

他现在听见“收购”两个字就要发狂,搞得办公室里的人连“受够”“首购”“手钩”这些词都不敢说。

总裁办公层里的职员甚至连“勾手”“够受”“购售”都不能说,每天越发不说话了,气氛更加低气压。他们装作无事发生地敲打键盘,其实早已想着另谋出路。其实,早在“收购”之风吹起前,高层就已经走了一批人了——原因无他,就是不景气。

“叮咚”——电梯门一开,里头走出了五六个西装革履、手提文件夹和笔记本电脑,如同电视剧反派一样看起来气场强大、很不好惹、并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这就是要‘敏感词’我们的夔龙集团的人吧?”助理们窃窃私语,但仍不敢说出“收购”这两个字,毕竟办公室里对这个词语很敏感的还是他们现任老板。

“哪个是头儿啊?那可能是我们的新boss啊!”

“这还用问?他们手里个个都拎包、拎电脑的,就一个人一脸拽样啥都不拎,可不就是boss了!”

“噢,就是帅且脸臭的那个,是吗?”

帅且脸臭——是他们对CEO金兰殊的第一印象。

这也是许多人对金兰殊的第一印象。

跟他不熟的人,会觉得,唉,长得那么帅气的人,脸那么臭,很可惜啊。

然而,到了会客室,金兰殊便进入“工作状态”,被腹诽“脸臭”的脸庞上扬起了意气风发的笑容,就如同灯忽然打在了钻石上,忽然地璀璨夺目,叫人见之忘俗。

宝梵琉的CEO却没有心情欣赏美男,脸上都是抗拒的神色。

“就是你们,3年前收购了‘吕氏’吧?”宝总裁看着他们,神色冷淡。

“嗯,是的。”金兰殊回答,语气还有点骄傲。

“3年前,吕氏还是一个可以勉强入流的牌子。”宝总裁语带不屑,“现在呢,连买菜的大妈、坐地铁的小妹都在背他们的包了。”

金兰殊点头笑了:“是的,我们确实把吕氏的销量做起来了。”

宝总裁觉得这分明是讽刺最近宝梵琉销量下滑,他冷哼一声:“我们这些老品牌的坚持是来自于百年艺术世家的底蕴,像你这种暴发户根本不清楚吧?”

“是的,”金兰殊有一种习惯,无论对方说什么,他都会点头说“是的”,“像你这样年纪轻轻就把祖上百年老字号亿万身家败光的本领,我怎么都学不来。”

“你!”宝总裁暴怒站起来,几乎气得要打人,“我最讨厌商人糟蹋艺术!”

金兰殊点头:“是的,我也讨厌艺术家糟蹋钱。”

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对金兰殊而言,就是挣钱。

没钱,谈个屁的艺术!

作者有话说:预警,金兰殊是一个情商低、说话难听、脾气也不好的家伙……PS,文中提到的很多品牌都不存在。很多案例都是瞎编,法律都是参考北美,大家伙当半架空看就对了。

第二章

宝总裁用仇视的眼光等着金兰殊:“你这样的人,会毁掉我的公司的!”

“这点我恐怕无法苟同。首先,公司已经不是‘你的’了。”金兰殊看着他,“更重要的是,德不配位的领导者才是毁掉公司的罪魁吧?我说得没错吧?”

宝总裁气得牙关抖颤:“你!你懂什么?”

“是的,我懂什么呢?我懂得的是,当宝梵琉这个百年品牌摇摇欲坠,是我们夔龙用真金白银扶起了她,若非如此,它就要倒塌,压在底下的人却不会是你,是3000个失业员工。”金兰殊道,“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好运气,几十亿拿去玩,别人帮你买单。”

“我……”

“失业对于你来说一定是不痛不痒的吧。因为家族信托基金的保护,就算你破产了,还能花信托基金的钱,依旧是开游艇、坐跑车……”金兰殊站起来,冷冷的、高大的,像尊雕塑一样俯视着他。

金兰殊脸上也敛去了商业性的笑容,仿佛在说:所以说,我最讨厌富家子。

金兰殊当年在欧洲攻读专业是“时尚管理”,因此,他身边簇拥着一群富家子,很讨人厌。话虽如此,金兰殊这个人愤世嫉俗,看谁都讨厌。

有钱的讨厌。

穷的也讨厌。

金兰殊总是用批判的眼光看待一切。

从前,他人缘不好。留学时的同学宋风时指出:“为什么旁人无论说什么,你都要反驳呢?”

金兰殊有些疑惑:“不,我只是说心里话!”

宋风时摇头,说:“看,你又开始反驳别人了。”

“那应该怎么办呢?”金兰殊问道,语气里其实也是不以为意。

宋风时答:“还是多说‘是的’吧。比如刚刚主人家问你‘你喜欢吃这个番茄吗?我给你多加点’,比起回答‘不,我不喜欢,别给我加了’,更好的答案是‘是的,这很棒,但我觉得石榴更甜,我能要石榴吗’。你懂我的意思吗?就是多说‘是的’,再用‘但是’说你的需求。这样会更讨人喜欢。”

过了一会儿,主人家来问金兰殊:“怎样?你喜欢这个派对吗?”

金兰殊说:“是的,我喜欢这个乱七八糟的地方,所有人看起来都很讨厌。但是,我和小宋能提早离开吗?”

这不就是标准的“是的”,再用“但是”说出需求吗?

“……”主人家无言以对。

金兰殊还扭头问宋风时:“这样真的有更讨人喜欢吗?”

宋风时干咳两声,微笑:“是的,这样还挺有意思的,但是,下回说的时候能别捎带上我吗?”

金兰殊和宋风时留学时是室友。

室友,对于金兰殊而言,就是“同住一室但是算不上朋友”的存在。

在刚入学的头几个月,金兰殊和宋风时都是很冷淡的“点头之交”。宋风时天性爱和别人打交道,尝试过跟金兰殊搭话,但也不是特别成功。宋风时很快发现,金兰殊对于“没有意义但可以拉近距离”的寒暄毫无兴趣。

比如,众所周知,“你吃了没”、“你去哪儿”、“你几点睡”等等都是一句寒暄,没有人会在意这个问题或者答案的信息量。

金兰殊却会问:“不是,你问这个做什么?”

宋风时看金兰殊的晚饭惨不忍睹,便多给他炒了个菜。金兰殊也吃了。宋风时便问:“这才做得还可以吧?还能吃吧?”

“能吃吧。”金兰殊回答。

宋风时心想,金兰殊这个人活到现在还没被打死,证明祖国真的是法治社会。

金兰殊一直觉得自己家境不错,到了这边读时尚管理,才发现自己是穷鬼。他以为开得起法拉利算有钱,结果好多同学开法拉帝都觉得寻常。

这就是差距了。

他觉得自己买件几千块的“八宝利”衬衫,还能见人吧?

结果,同学都说,厂子里批量出的衬衫怎么见人啊?

与此同时,老师也婉转提醒:“下次再去类似场合的时候,穿订制的,好吗?”

这就是尴尬了。

金兰殊的资质不错,老师介绍他去夔龙集团实习。金兰殊还挺开心的,结果却被提醒“注意着装”,更重要的是,实习还没有实习费。等于是贴钱去打工——但这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了。

金兰殊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便省俭了钱下来置装。他的父母其实也是工薪阶层,给他花大把钱买衣服,他自己过不去。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一套衣服只是开始。他不能坐地铁上班——至少不能被人发现他坐地铁,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个地铁站下车,再打车到楼下。

别人问他为什么没有车的时候,他也可以答:“我没考这儿的驾照,懒得弄。”

他好像混入了鹤群里的鸡,当然,在他自己的视觉,他是混进了鸡群的鹤——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着,唯恐遭到轻视。

自尊心这种东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样,越是高耸,就越是脆弱。

金兰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这样的自己肯定是讨人厌的,可这样也没关系,横竖他也讨厌别人。

他对于不喜欢的人不愿意多了解,但当他想要了解别人的时候总是得心应手。

就如同在实习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别人一样”。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亲手送到你桌边,否则纸巾、笔等等的“个人用品”不能亲自去领,显得没风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发的抽纸,得放楼下超市卖的3到5英镑一盒的抽纸巾,写东西用的是精美钢笔,装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里的制作或者是牌子货,润手霜等等更不必说,谈吐要足够风雅,不提一个“钱”字,但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间都要烧着钱,方是“大家风范”。

金兰殊从小到大觉得自己家境良好,学习更是优秀,向来心高气傲,被“钱”这个字扇了几巴掌。

但他这个人,脖子是钢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个耳光,还是高高地昂着头,一脸的死不悔改。

钱当然就不够用了。

父母打电话问金兰殊钱够不够花,金兰殊还是梗着脖子说:“没问题。”

金兰殊挂上电话之后,看着银行账户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开始接起了自己鄙视的兼职——代写论文,来帮自己度过难关。

上回,论文带些的中介说介绍他去帮人代考,说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镑的进项。他想了一下,还是断然拒绝了。

“为什么啊?”中介说,“你一篇论文代写好几天呢,才挣几百英镑,代考一次一个小时就可以挣四千了!唉……我看过你的成绩,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他们讲价,保分的话,给你6000?你真的不考虑?”

金兰殊帮人代写论文确实是很累的,不是那种纯粹的复制粘贴,写出来的论文能够过查重自不必说,更要保证能拿到merit以上的评分,所以价钱也比较高,但也很耗费脑细胞。

“别说了。”金兰殊道,“代考被发现,我的学位还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说,“我明白了。”

金兰殊挂了电话之后,走到了合租房的厨房,挠了挠后脑勺,打开了冰箱,想吃块pizza。金兰殊原本对这种食物深恶痛绝,但自从发现在廉价超市里1英镑的pizza能分两顿吃,他就开始经常吃这种玩意儿了——吃两顿饭才1英镑,买个纸巾就三五英镑了,谁能知道他是怎么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厨房里站着的另一个人说,“你要吃吗?”

连续吃了一个月冷冻pizza的金兰殊闻到了水煮牛肉的香味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嗯,好。”

之后,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也经常被热心室友宋风时邀请吃饭。

金兰殊想着想着,这不对啊,这人是数学很烂吗?怎么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个菜?难道他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要施舍于我?

这可是万万不可的。

因此,金兰殊直接提问:“你为什么总是多炒了一个菜?”

宋风时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为呢?”

金兰殊道:“你是可怜我吗?觉得我吃不起饭?”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怎么这么好看的人说出来的话那么难听?

“咳咳。”宋风时摇摇头,说,“我自己一个人吃饭,寂寞。”

“哦。”金兰殊接受了这个解释,并说,“那我可以陪你吃。”

说着,金兰殊又道:“但钱也不能少了你的。”

宋风时闷闷一笑,说:“可是这个钱也不懂得怎么分,肉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费帮我检查论文,就当给饭钱了吧。”

“也行。”金兰殊毫无情商地回答,“我帮人看论文都是60英镑一小时起步的,可不算亏了你的。”

宋风时总处在非常讨厌金兰殊和非常喜欢金兰殊的两端,来回拉扯。

这也许是宋风时放不下的原因。

喜欢的浓烈的,讨厌也是浓烈的,两种感情搅拌在一起,就浓到化不开了。

除了金兰殊,谁都不能以这样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风时的心。

每次金兰殊表现得让人气愤时,宋风时心里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会杀了他,或者,干了他。

结果都没办成。

第三章

比起来,想干或者杀金兰殊的人也不在少数。

他以前是富人区里的“穷小子”,还有些收敛,带着小心翼翼。

现在的他,真的是横着走了。

更加肆无忌惮。

比如以前实习,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便宜的润手霜,立即遭到旁人的嘲笑,还说:“手可是人的第二张脸啊!”

当时,他会极为羞窘,并立即更换品牌润手霜,与之对应的,他连纸巾盒都买了个爱马仕的放办公桌上。

现在,他已很从容地拿出各种平价日用品,而身边没有一个人会嘲笑他,还赞扬他节俭。

有次,他在杂志采访中说自己现在在私下爱穿几十美元就能买到的纯棉衬衫,这件事被广为流传,还被称赞特别勤俭、亲民。

他能明白,如果他还是集团里的一个普通职员,说自己穿几百块的纯棉衬衫,该被嘲讽成什么样子。

金兰殊虽然骨子里依旧桀骜,但也已经不是二十岁那个时候的敏感青年了。

又或者,一个人有钱有地位了,便会自带许多常人无法企及的从容。

但有时又会有些寂寞。

当年在心中暗自发誓“要么杀了金兰殊、要么干了金兰殊”的宋风时,已经放下了此等不切实际的“宏愿”了。

他正正属于“明明薪水不高却必须装扮自己来合群”的中产阶级一员。

并且觉得自己上升无望。

宝梵琉这个品牌越早越糟,尽管宋风时只是基层员工,但也是能感受到的。

媒体们也每天报到着宝梵琉的家族成员们怎么每天争斗、内耗,搞得公司乌烟瘴气——这些“神仙斗法”的事情其实离他这个基层职员是很远的。

在他看来,最直观的感受是——卖不动货。

不过,破产边缘的宝梵琉好歹也是百年奢品,“烂船也有三根钉”,工资也不会少了他多少的。门店高贵大方,开在全市最高端的、也就是租金最贵的商城一楼,对面就是“八宝利”的门店。

和宝梵琉“宁愿饿死也不低头”的策略不同,老牌奢侈品八宝利似乎也对市场妥协了,最近老是大降价——这样也颇富成效。

两家店就在对面,什么情况,光用眼都看得出来。

宋风时看到,八宝利客似云来,天天客人多到要闭店,限制人流——尽管门店很高兴客似云来,但作为“奢侈品”的格调还是要保留的,不可能允许门店塞满客人,这样跟HM有什么区别了?因此,当有一定数量的客人进去之后,门店便闭门谢客,直到人流减少再重新接纳客人。

尽管如此,大家购物的热情并没有消减,甚至在门店外排起了队来。

宝梵琉这边倒是门可罗雀。

作为店长的宋风时也是有些不安,但脸上依旧保持微笑。

货架上摆放了一款水桶包,颜色非常古怪,长相也不可爱。

“我们家为什么要出这么丑的包包?”柜员们都窃窃私语,“这个包的颜色也太古怪了,绿不绿、黄不黄的,有一种便秘的质感。”

从上年末滞销到现在,再卖不出去就要销毁了。

宋风时无奈一笑,问道:“你们有谁把这个包卖出去了,我就私人给你们加奖金。”

柜员们苦笑说:“这个任务太艰巨,还是交给店长大人吧!”

宋风时看着一个女店员,笑道:“你的富婆客户待会儿不是要过来了吗?你试试能不能sell给她,成功的话我私人给你包红包。”

女店员昂首,接受挑战。

她认为,这个富婆没什么审美,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那位富婆是做生意的,浑身名牌,她自己也不会分辨到底漂亮不漂亮。她买这些,只是为了不用开口就讲明白“老娘有钱”这件事。

她如期而至。女店员便立即为她推销了那款不黄不绿的挎包,并摸着包面,说道:“您看,这颗粒感……是牛皮做的,肩带这绒绒的质感您摸摸——是羊毛做的,连衬里都是真皮呢。全真皮的新款包包,这个价格真的很划算,您看是吧?”

富婆也得承认宝梵琉的包,全真皮的能卖这个价格很划算。

然而,最后,富婆还是摇摇头:“可是,这看起来不够大气……”说着,富婆指了指另一只打满了大LOGO的帆布包:“我还是要这个吧。”

她对奢侈品没有审美,但也没有爱,做生意的她纯粹将奢侈品当“名片”来使用,所以还是喜欢LOGO大的。

女店员心中有些失望, 但还是保持了微笑。

送走了富婆之后,宋风时又对女店员说:“把这个包放进盒子里,先收起来吧。”

女店员捂嘴笑道:“你也嫌这个‘有碍观瞻’吗?”

店员们已经做好打算,这个包包在这个季度是卖不出去的了,等降价促销看能不能卖掉,不行就要退回总部销毁了。

过了一会儿,店里走入了另一位熟客——宋风时的老主顾了,是一位经常参加派对的交际花。

店员们低头,想道:要将那个丑包卖给这个时髦的派对女郎更不可能了。

花枝招展的交际花走到了宋风时面前,笑说:“哎,我过两天要去road trip,有没有什么好看、特别又能装东西的包推荐一下?”

宋风时给交际花推荐了几款,交际花都不是特别满意。宋风时便面露难色,半晌又神秘兮兮的说:“您跟我进来一下。”说着,宋风时便就领了交际花到门店的小房间里,珍而重之地拿出了一个盒子。盒子上还帮着绸带。看起来就是好东西。宋风时缓缓地拆开了绸带,打开了盒子,里头被包装绒布围着的就是那个不黄不绿的丑包。

交际花看到这个包,略略皱起眉:“这个颜色啊……有点奇怪。”

宋风时点头,兴奋地说:“是吧!这季度只有这个包是这个颜色的!你走遍全城都找不到一个一样的!只有我们店里面有!”

“呃?”交际花有些心动。

宋风时此时用极为恰当的表情、语气说出了那句极有杀伤力的话:“整个M城只有这一个!”

“我要了。”交际花断然回答,“刷卡。”

结账的时候,店员看到交际花买下了这个包,都感到不可思议:“天啊,店长您把这个包卖给小姐姐啦?”

这话让交际花听见了,她便抬起头来,看了看店员。

店员立即用惋惜的口气补充道:“不是说给麦琪姐留着的吗?”

宋风时便一脸可惜地说:“没办法啊,谁叫她还不回国拿包。我看小姐姐急着要去场合,又没有合适她的,只能对不起麦琪姐了!”

交际花听了,心中更是暗自高兴,觉得自己还“捡漏”了。

而店员们窃喜的心情是一样的。目送了交际花离开之后,一个店员才问宋风时:“难道她这么有sense的人,看不出这个包是丑的吗?”

“漂亮还是丑都是主观的。”宋风时答,“最紧要是不会和别人撞。”

刚刚的富婆买包包,为的是LOGO帮她做背书。现在的交际花买包包,要的是独一无二。

宋风时很懂得卖货。

但是,如果宝梵琉再这么搞内耗不生产、净出些又贵又丑的包,宋风时也会觉得焦头烂额。

他叹了口气,决定了下班先去酒吧喝一杯。

没想到就遇到了当年,他想“杀掉”或者“干了”的那个人了。

金兰殊。

第四章

无论是杀人,还是干人,宋风时都办不来。

斯文人,呜呼哀哉。

所以,宋风时从心底被金兰殊那率真得惹人生厌的性格所吸引着。

当然,一开始还是被金兰殊的长相吸引的。

要是金兰殊不长这个样子……

真难想象。

这傲慢,在丑人的脸上就是肥猪肉上的油光,在美人的脸上,则成了珍珠上的光泽。

当年。

“我记得导师也给你提供了这个实习机会吧?”金兰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你们实习不是没工资吗?”宋风时问道,“更何况,很可能还要倒贴钱充门面。我就不充这个门面了。”

“充门面”这三个字真正戳中了金兰殊的痛处。

这使金兰殊的回答充满攻击性:“是吗?但是你这样一个高材生,跑去门店做导购?”

宋风时好像听不出金兰殊语气里的意味,依旧四平八稳地回答:“是啊,要不是我的这个学历、又有导师的关照,我还找不着环境那么好、薪水那么高的实习机会呢。”

奢品店的导购们,倒是不乏高学历的人。

当然,长得好看是重要的,说话好听更要紧。

宋风时不想与金兰殊据理力争,也不想辩解说自己的工作相当体面,他只是指着宋风时挂在门边的衬衫,说:“你那个订制衬衫,领口的扣子是不是松了?”

金兰殊的吸引力立即被这事件完全抓住了。

他也无暇顾及刚刚的话题,快步走到了衬衫面前,仔细打量,拨了一下纽扣,发现果然松了,几乎要脱落下来。

金兰殊本来家境其实不错,性格又那样子,放在平常,衣服的扣子松脱了,他必然是选择买件新的。

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一件花了他两个个月生活费的衬衫。

人生,有几多个两个月啊!

宋风时抄着手站在衬衫旁边,嘴角暗暗按捺住嘲讽的笑容,故意用平稳的语调说:“你金少爷该不会不懂的钉扣子吧?”

金兰殊盯了扣子半晌,不服输的说:“我当然会!”

宋风时噗的一笑,说:“你看……”宋风时指着自己身上100块钱的衬衣:“普通衬衣,纽扣都是缝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这个我能不知道吗?”金兰殊不满意宋风时的显摆,“定制衬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纽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风时点头,抿着笑说:“那我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会缝。”

金兰殊的理论还是懂的,要实操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纠结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却更不想弄坏自己的衬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来,认真放好。

一般衬衫的扣子是树脂的,这个衬衫的扣子是贝壳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儿找个一样的了。

看着素来桀骜高冷的金兰殊脸露窘色,宋风时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畅快。

然而,宋风时还是没让金兰殊为难太久,半晌说道:“不然,我帮你缝吧?”

金兰殊习惯性的摇头:“不用。”

宋风时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缝?”

金兰殊才发现自己刚刚没过脑子的就拒绝了宋风时。拒绝来自他人的帮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应一样,是本能的东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顿宋风时做的饭了,金兰殊也觉得让宋风时继续给自己帮助不是什么太叫人为难的事情了。

“你会吗?”金兰殊问。

“我会啊。”宋风时笑着说,“我妈是裁缝。我以前会帮她打下手。”

“哦?”金兰殊还是第一次听宋风时说起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金兰殊只是从来不听被人说自己的事情,因为他不在意。

宋风时拿起衬衫,指着那个纽扣,笑着说:“这种纽扣的缝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们那儿叫‘鸡爪形’。”

“噗。”金兰殊也笑了。

二人之间的气氛,从刚刚的“针锋相对”,莫名变得融洽起来。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俩做了好久的室友了,却从未踏入过对方的房门半步。

这更多的是金兰殊拒人千里的态度所导致的。

金兰殊走入了宋风时的房间,发现宋风时房间的大小、布置和自己的差不多,但却在细微处有些不同,大概来自两人的不同生活习惯。宋风时的房间里放着很多奢侈品盒子,这让金兰殊感到讶异:“你买那么多?”

“不是,我帮国内的人代购。”宋风时回答。

金兰殊不觉皱眉,说:“你为什么将那么多时间花在挣小钱上面呢?你能够做得更好。”

宋风时在床边坐下,低下头来,不看金兰殊,仿佛是在认真地打量衬衫的缝线一样,低语道:“我又花不起钱去夔龙实习……能怎么办呢?留学的钱,我答应了我爸要还他的。要不多挣一点,怎么还?”

金兰殊尽管自诩“独立”,但还是感到有些惊讶:“你爸还要你还钱?”

“嗯……也没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风时语气平淡,一边从抽屉里取出针线盒,一边说,“也不能老麻烦人家。”

金兰殊看宋风时在床头灯下默默低着头,竟有几分想坐到他身边的心态。

可是,金兰殊觉得贸然坐在别人的床上是不礼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却屈身向前,凑近了宋风时,看到橘色床头灯下宋风时的一般被阴影掩住的侧颜。他认识宋风时许久了,却是首次发现宋风时的睫毛是那么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颤一颤,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兰殊开始仔细打量他。

发现只有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宋风时的睫毛才显得那样黑。

在日光里会发现,宋风时的毛发颜色比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映出琥珀一样的色泽,不是染的,全是天然——这一点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认。阳光映照下,宋风时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蜡一样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会弯起来,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蚕。

他渐渐的,就觉出了宋风时的好看来了。

他也明白为什么宋风时朋友多了。

宋风时就是不一样。

细微的不一样。

像普通衬衫和定制衬衫,乍看是一样的,但当细细打量的时候,便有许多区别……领口是水滴形的还是原型的?里衬的黏胶还是亚麻?袖口是松的还是紧的?……就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的质感,决定了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贴身的、漂亮的、万中无一的。

金兰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风时这个人的更多。

“宋风时为什么这样子?”金兰殊暗想,“他给我做饭,还帮我钉扣子,还关心我有没有喝热水……啊,他一定是喜欢我!”

被人暗恋,对于金兰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说他相当习惯这个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会断然拒绝。

可是,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一下,勉为其难一下,凑合凑合。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一般用筷子夹起薄薄的牛肉片,一边淡然说道:“说起来,你是喜欢我的吧?”

宋风时顿时就呆住了。

金兰殊一脸的理所当然,满脸都是讨人厌的那种倨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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